黄姓女子与女同事小美(化名)、詹姓前男友为嘉义市某旅馆员工,黄女因怀疑詹男执意分手,是因为劈腿小美,于是在某日下午前往旅馆房间,在门外以手机偷录2人「性交欢爱」声音长达10分钟,最终被告上法院。法官依窃录非公开活动罪,处拘役55日,得易科罚金。
据判决书指出,黄女、小美(化名)与詹男均为嘉义市某旅馆之员工,黄女与詹男前为男女朋友,分手后詹男又与小美交往。黄女怀疑詹男执意分手,是因劈腿小美之故,某日下午2时许,行经2人所居住之旅馆房间前,听见性交欢爱之声音,一时气愤竟拿出手机,于门外开启录影功能而录得2人进行性交行为之声音,时间长达10分钟。事后小美自同事口中得知被偷拍,愤而报警处理。
黄女挨告后,已于今年1月15日将窃录檔案删除,但小美于侦讯时表达不愿意和解,也未出席法院安排的调解庭。
法官审酌黄女无正当理由,以手机录影功能,录得小美、詹男于房内进行性交行为之声音,严重侵犯2人隐私权及对私人行为隐密之期待,实属不该;考量其坦承客观行为之态度,依窃录非公开活动罪,处拘役55日,得易科罚金。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