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简姓男子去年12月到宜兰县苏澳镇南澳溪口,放飞驯养的白色苍鹰时,附近1只二级保育类动物环颈雉受到惊吓而掉落稻田中,简男以为环颈雉死亡遂带上车,载一段路程后发现牠未死便放生;因遭民眾检举,宜兰地检署侦结,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处分缓起诉1年,向公库缴纳1万元。
据了解,简男去年12月24日开车到南澳溪口南岸,放飞饲养的稀有猛禽白色苍鹰,导致附近的环颈雉受到惊吓,一头撞上不远处的电线杆而掉落稻田;简男看到环颈雉一动不动,以为牠死掉了,便拎着放到车上载走,不到数分钟发现环颈雉醒来,简男便将牠放生。
简男一连串的行为被当地民眾发现并拍下向警方检举,保七总队第四大队到场搜证并传唤简男,他于侦查中坦承不讳,与检举民眾所述情节相符,警方将全案送往宜兰地检署侦办。
检方考量简男无前科,应是一时失虑违法,但犯后态度良好,知所悔改,依涉犯野生动物保育法第42条第1项第1、2款骚扰、虐待保育类野生动物,处分缓起诉1年,并向公库缴纳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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