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计程车因不少司机以喊价取代跳表收费,且有少数人漫天喊价,因此让不少消费者却步。彰化县政府今天公布已2年未调整的计程车费率,在与台中市一致下,2024年1月1日起,起跳1.25公里85元,每200公尺加收5元;春节期间加收50元。
彰县府指出,彰化县计程车费率调整案,经该府市区汽车客运业暨大眾运输业审议会进行审议通过,公告于2024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调整费率为起跳1.25公里85元;续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滞计时(车速每小时5公里以下)累计每60秒加收5元。
夜间时段(夜间11点至隔天清晨6点)加20元;此外,依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公布春节期间加收起程运价50元。
县府交通处表示,彰化县计程车费率调整后,将与台中市费率一致,可减少跨区收费纠纷。并请计程车业者落实按表收费,遵守各重要场站排班秩序,以提升整体计程车服务水准。
县府提醒,民眾若有计程车司机不依规定收费、擅自加价、故意绕道或拒载短程等情形,可记下司机姓名、车号、乘车日期及时间、往返地点及收取费用等资讯,径向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区监理所彰化监理站(电话04-7867161)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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