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谢姓男子与范姓女子交往,2人同居10年后,范女却发现惊人的大秘密,2021年10月范女发现,谢男2016年5月偷偷与A女结婚,2人婚后还一连生了5个小孩。
范女指控,谢男佯装未婚也没有子女,藉以取得我的信任,2019年谢男自称找到电视台临时记者的工作,还诓称:「老板希望他投资公司股份,总投资额1千万元,每季分红40万元,但手头现款不足,希望我能帮忙」。
范女说,我陆续匯出263万,但却没拿到谢男所说的「投资公司股份的证明文件」,当我催讨款项时,谢男都说钱已匯给老板,还有遭到前妻诈欺,谢男以这些理由拒绝还钱,我这才知道受骗。
法院审理,谢男辩称,我养范女10年,她的保养品、金饰、钻石、赔偿的钱,包含她的生活费,都是我支付的,因此,我不需要再还她263万元,因为钱本来就是我请她存款的钱。范女早已知道我已结婚,我没有签署本票或任何借据,也没有对她造成损害,我只是拿回属于我的钱,并无对他造成损害或诈骗。
法官检视2人通讯软体对话,当范女质疑「不要跟我扯钱…问题在"宝贝老婆,和小宝这个孩子"」时,谢男诓称:「老板的外面小孩,我们老板娘都不知情,我瞒的很好,就因为我嘴巴紧,老板给我同份的报酬,我累了…老板娘生都女生,好不容易生男的,也许…,我不应该嘴巴紧,也无所谓了」、「XXX跟我老板生两个小孩」、「所以我才会说我只是挂名,她不是我老婆」。
谢男向法官坦承,与范女交往期间,我以工作为由,偷偷与A女交往结婚,因为另有1个小孩在社会局,要与A女结婚才能将小孩带回来,之后我与A女2017年、2020年各生了1个小孩,我不想要让范女知道我结婚了,所以就跟她说2个小孩是A女与我老板外遇所生,我没有跟她说实话。
去年(112年)7月法院一审判决,谢男应给付263万元,谢男不服提起上诉,高等法院日前宣判,驳回谢男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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