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支持福建探索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进一步扩大对台先行示范效应,大陆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8日印发《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14项措施。包含如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支持深化闽台产业融合、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国内大循环等。
具体看到第一方面是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包含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支持福建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支持福建加强对台招商引资。
第二大项是支持福建对台贸易高品质发展。提升福建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准,支持福建打造对台贸易枢纽,探索两岸服务贸易合作新业态。
第三则要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深化闽台产业融合,助力福建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支持福建对台合作平台建设;四是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国内大循环。推动福建内外贸一体化建设,支持在闽台企申报老字号,支持福建对台会展交流。
五是促进重点区域加快融合发展。支持福建沿海地区密切与金门、马祖贸易往来,加强与金门、马祖合作展开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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