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寿山惊传藏敖攻击登山客事件,9日一名登山客从龙泉寺登山口旁起登时,被一只疑似当地住户饲养的藏敖无预警扑倒攻击,膝盖当场溅血、腿部严重擦伤,山友指证该犬是登山口住户所饲养,但高雄市动保处事派员初查,表示查不出饲主,后续是否开罚,仍待深入调查。
「有人养的狗跑出来攻击山友!」《柴山志工奉茶队》脸书社团有网友发文,一只外表乾净、黑色的藏敖出现在龙泉寺登山口阶梯,一名登山客莫名遭到攻击,膝盖不但有明显外伤、流血,还出现大片瘀青红肿。贴文的网友还爆料,另一名在旁协助报案的民眾,打电话同时也遭该犬扑倒攻击,现场山友吓得纷纷躲避、不敢靠近。
PO文网友还爆料,一名妇人上山也被牠攻击,屁股裤子都被咬破。有山友留言直指、就是「登山口住家养的藏獒」,但高雄市动保处事后紧急派员前往调查,初步判定查无狗主人,还在PO文下方留言「昨天我们同仁现场稽查与查访一直无法得知是哪户人家,能否提供相关资料,以共同维护国家公园内浅山安全」,事后还称那只狗「是罗威纳,不是藏敖」,引发山友不满,强调「有狗炼、听旁边商家说是附近邻居的」。
依动保法第20条规定,具攻击性之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场所,应由成年人伴同,并採取适当防护措施。「具攻击性之宠物」依农委部公告,目前有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纽波利顿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及与上述犬只混血之犬只。
依法上述种类犬只出入公共场所,需以长度不超过1.5公尺之绳或炼牵引,配戴不影响散热之透气口罩,否则可依动保法第29条规定处饲主新臺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高雄市动保处11日说,虽然尚未接获民眾通报,但已掌握情形并启动调查程序,正在寻找这只藏獒的饲主。依动保法第20条第1项规定,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场所,应由7岁以上之人伴同。违者将依动保法第31条第1项第9款处3000至1万5000元罚锾。
动保处也指出,将把这只藏獒列为具有攻击性的犬只,后续若再违反,将依动保法第29条第1项第5款处3万元至15万元罚锾。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