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区江姓男子与前妻在车上口角,去年12月10日江男在下车离去并萌生歹念,见淡水轻轨竿蓁站旁一楼住宅,厨房铁窗容易拆卸,持工具拆铁栏竿、玻璃,进入屋内强盗屋主,持刀划伤屋主颈部,得手6800元,又屋主赶出家门,警方接户屋主报案,不到30分钟逮捕江男,检察官依强盗罪起诉。
江姓男子佯称要讨债,逼迫正在午睡的屋主掏钱,持屋主厨房内的菜刀,架住屋主颈部,恫称:「你欠人家钱,有人叫我来跟你讨债」,屋主起身随江男的要求到旁边拿钱,过程中,江的刀子划伤屋主颈部。
江得手现金后,为了发泄情绪,竟拿起手中的菜刀在屋内挥舞,毁损桌椅等家俱,并要求屋主3天内搬离,不然会带更多人来强盗,而且屋内物品不准搬走,江也只好配合离开,但一出门立刻报警,当警方赶到现场时,屋主正跟在江男后方,及时向员警指述,江男刚刚持刀强盗他,员警在江男身上找到得手的赃款。
被捕后江男坦承爬入屋内,持菜刀拿取财物,晚间8时许,屋主到医院验伤,佐证遭江男的刀具画伤,检察官调查后,认为江男所犯加重强盗、恐吓等罪,依法起诉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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