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农历春节,2023年度第4季按季课徵、以及1月按月课徵的查定课徵营业税案件缴纳期间,财政部今日宣布,延后到2月15日至26日缴纳,预估将有27万家小规模营业人受惠。
财政部表示,2023年度第4季与今年1月开徵的查定课徵营业税案件,按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同法施行细则与《税捐稽徵法》规定,原应在每月的1日到10日止,也就是说缴纳期间应在2月1日到10日止。
不过考量2月正好遇到农历春节,为了小规模营业人权益,以及缴纳,财政部延后缴纳时间,为2月15日到24日止,但最后一日正好遇到周六、日,因此顺延到26日。
财政部表示,据估算每季约有27万营业税查定课徵案件,税额大约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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