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22岁男子小轩(化名)与国中少女(A女)交往,2人感情瞬间陷入火热阶段,2023年2月5日晚间10时许及12时许,双方就在A女住处房间内,2度发生性交行为。
法院审理,小轩对于犯行坦承不讳。法官审酌,小轩在做出犯行时刚满22岁,年纪尚轻,且与A女是男女朋友的交往关系,目前也仍在交往当中,另外,A女表示小轩很照顾她,也让她有所改变,希望给予小轩改过向上的机会。而A女母亲也向法院表示,希望给予小轩缓刑、一个机会。
法官考量,小轩并无前科,素行良好,行为时仅22岁,思虑难免欠周,事后并深表悔悟及坦认犯行,犯后态度良好,A女及A女母亲均表示不愿对被告究责,希望给小轩机会。
日前依法判决,小轩犯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处有期徒刑1年6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禁止对A女实施妨害性自主之不法侵害行为。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