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姓男子藉发行捷运观光导览手册,向算命业者、中医诊所佯称刊物将在大桥头、双连站与行天宫站发送,印制广告将可以提高知名度,去年3、4月间,业者交付并金1万5200元、3000元,但何男未依约发送,当业者迟迟等不到刊物发行而向警方报案,士林地检署侦结,认为何男以印刷公司为名与业者签约,该公司的营业项目并没有招揽广告,认定何男违反公司法,依法起诉。
起诉书指出,何男长期从事印刷业,但为使业者信任其履约能力与品质,以印刷公司的为名,宣称制作捷运广告导览手册5000本,将在捷运站附近发送,可增加算命业者、中医诊所来客人数,去年3月4日,以印刷公司作为契约当事人,与许姓算命业者签广告委托合约书,共2万9000元。
何又以同样的模式,3月底在淡水与一间中医诊所签约,约定以3分之2页1万6000元刊登广告,陈姓负责人当场给付3000元,直到业者察觉有异而报案。
印刷公司负责人到案称,何只是他的客户之一,并没有在公司任职,印刷公司受委托印制5000本的导览手册,并没有承揽内容物内的广告业务,合约书则是何自作主张,并未获印刷公司授权,检方认定何诈欺的行为与违反公司法属想像竞合,从一重论处,依违反公司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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