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教育局未针对各国小制定「模范生」选拔原则,只有国高中制定「优良学生」选拔办法,日前疑似霸凌者当选模范生,让国小选拔规范备受讨论。台北市教育局今指出,将制定国小模范生推选原则,初步规画不要求成绩,也会请学校成立委员会讨论个案是否适任模范生,确切规定仍须与各校讨论,届时国小须依此制定模范生推选原则,预计113学年度实施。
根据台北市教育局资料,北市国高中订有「选拔优良学生实施计画」,选拔标准包含能负责任,认识自己且珍爱生命、具备自主学习能力,善用学习工具共7点,亦规范各校推选模范生时程。北市教育局副局长陈素慧指出,国小则是选「模范生」,教育局尊重各校,从未订立明确指引。
不过,《国际桥牌社》导演汪怡昕先前惊爆台北市某国小霸凌者竟当选模范生,民进党台北市议员林延凤也召开记者会,痛批行政体系「官僚杀人」,校方和台北市教育局助纣为虐,引发争议。
北市教育局事发后调查各国小选拔模范生标准,北市国小教育科长林侑融表示,各校都是正面表列模范生应有条件,例如成绩、操行须达一定分数,通常由学生或老师提名,但都是学生票选。鑑于某国小疑似霸凌者被选为模范生案,北市教育局将制定国小模范生推选原则,并请各校依此订定模范生推选办法,再经校务会议通过,盼113学年度就能上路。
北市教育局长汤志民表指出,北市教育局将设定模范生的基本条件,但模范生是品德典范,成绩绝非选拔的必要条件,学生待人处事如何、孝顺与否,都是可能的选拔标准,不过仍要与各国小讨论才能定案。
陈素慧强调,模范生不是完人,而是选拔出某方面足以作为同学表率的人,因此,初步规画国小模范生推选原则将要求学校教师代表、学年主任及家长代表组成委员会,讨论个案状况、在争议事件发生后的改变,是否能担任模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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