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动保处上周接获民眾通报,树林佳园路二段Google地图上一处空地围篱被标示「鸵鸟保护区」,然而附近广阔空旷无住家,却有1只鸵鸟经常伸头向行人讨食卖萌,疑似被人弃养。动保处四处访查后,发现鸵鸟滞留该地颇长一段时间,最后透过当地里长顺利寻找到鸵鸟饲养人。
新北动保员程沛宏表示,当日走入这座「鸵鸟保护区」惊见树林远方一只庞然大物飞奔向前,不断好奇摇头晃脑索食讨摸样子,环顾四周发现围篱内地上还有一些残留的蔬菜和水果,迹象显示有人豢养,应为误会一场。
事后饲主出面表示这只鸵鸟为朋友餽赠的宠物,恰巧附近有一片空地可供牠自由活动奔跑,感觉饲养地表上最大型鸟禽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一直以来都当作心肝宝贝对待呵护有加,每日都正常供应鸵鸟饮水及食料,没有生活照顾不当或弃养问题,目前已将鸵鸟搬离载送至中部友人农场安置。
新北鸵鸟饲养达人朱炳勋表示,台湾从1996年12月开始人工饲养鸵鸟进口,2004年3月24日,鸵鸟暨鸡、鸭、鹅、火鸡后,并列成为我国第五项法定家禽,草食性远古沙漠动物的鸵鸟,对环境适应力及抵抗疾病能具有天赋异禀,加上粪食天性,喝水量少,故较少粪尿污染处理问题,民眾倘若当作宠物饲养,居家环境应需有适当宽敞活动空间。
新北市动保处表示,民眾饲养宠物应量力而为,终养不弃养,若于户外发现有动物遭受恶意丢弃或不当对待,可拨1959动保专线或动保处通报电话(02)29596353报案,违法弃养动物者将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缓。动保处24小时不打烊,负责保护及救援受伤、受困动物,并给予适当收容安置及医疗照护。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