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大同乡太平山事业区林班地内田古尔溪流域一带,日前发现有山老鼠出没的迹象,现场遗留1辆车及铁橇、链锯等犯案工具,近一步发现未关的后车厢竟有贵重木数颗;保七总队至现场查扣车、犯案工具及贵重木,共扣得318公斤,并锁定赖男;今(29日)将赖以涉嫌违反森林法罪嫌移送宜兰地检署侦办。
宜兰山区在豪雨侵袭下,常有不少珍贵林木随着暴涨的溪水被冲刷至下游,堆积在河床、海滩上,引起窃贼觊觎,去年12月中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宜兰分署接获情资,于太平山事业区林班地内田古尔溪流域一带发现有山老鼠出没搬运木材的迹象。
旋即派护管员前往巡视,竟发现有辆后车门未关的白色吉普车及铁橇、链锯等犯案工具遗留于现场,近一步后发现后车厢里竟有以黑网覆盖的贵重木数颗及车旁邻地遗留的2颗贵重木;随后听见附近的草丛有人声,经护管员大声询问后,惊见一男子从草丛中夺窜而出后便逃逸无踪。
保七总队第四大队侦查小队立即会同宜兰分署人员前往现场巡查,并查扣现场遗留的吉普车、犯案工具及山老鼠欲搬运的贵重木,经现场宜兰分署职员鑑定、测量后,发现有扁柏4颗、红桧4颗,共扣得318公斤贵重木。
另保七警方将犯案工具全数扣回后,即会同县府警察局鑑识科人员至车内及犯罪工具中採集犯嫌指纹,并依照车牌及相关线索循线追查车主身分,经警方指纹资料库中比对、过滤犯嫌资料,锁定赖姓男子涉有重嫌,并通知赖嫌到案说明。
经警方查明,赖嫌利用车辆载运,并携带链锯、铁橇、电霸及千斤顶等犯罪工具,违法窃取滞留贵重木,当日赖嫌正于溪床上拾取滞留木时,见宜兰分署人员便心虚躲藏,被发现后拔腿狂奔。今日将赖以涉嫌违反《森林法》第50、52条罪嫌移送,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金。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