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阙姓男子2020年间,透过网路通讯软体结识17岁少女,两人交往期间,引诱少女多次传送24张裸照给他,少女成年后提出分手,阙男心有不甘,竟恐吓「一命赔一命」,又到学校、住家骚扰少女,士林地院审结,依「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月,恐吓部分判处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可上诉。
阙男透过交友软体结识少女,并以LINE、Jello Chat向少女声称自己有生理需求,怂恿少女自拍胸部、穿着内衣、内裤等裸露照片共24张,并以通讯软体传送给他,直到2022年9月,少女当时已满18岁,拒绝阙男,进而提出分手要求,但阙男不愿放手,接连以电子邮件、TG等方式,恫吓「杀一个,算一个」、「不见棺材不落死心」、「一命赔一命」。
阙男甚至到少女的住处、就读学校跟踪骚扰,企图要接送上下学,少女担心照片外泄,立即报警处理。
判决指出,阙男明知少女未满18岁,竟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引诱少女自拍并传送猥亵行为的数位照片,之后又恐吓要将照片散布,暗示要加害少女的手段胁迫交往,导致少女心生畏惧,严重侵害身体自主权。
法院依13次传送照片的行为,分别判处有期徒3年1月,考量阙坦承全部犯行,依13个「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刑4年1月,再依一个恐吓罪判得易科罚金之刑5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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