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炎亚纶与未成年发生关系并拍摄性影像,被控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条例,遭士院起诉后被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士林地院考量期限将满,认为炎亚纶都有按时到庭,且真的潜逃海外,将影响他的影艺工作,裁定23日下午具保150万,将解除他的限境管制,可抗告。
炎亚纶案发后,一直以海外有工作为由,希望声请撤销限制出境、出海,但多次遭士院驳回,士院认为炎亚纶涉嫌重大,且为知名艺人具有一定的财力及援助,有长期在海外生活的能力,所以给予限境的管制。
本月25日炎亚纶的限制出境、出海管制,将满8个月到期,日前承审庭开庭,法官认为这段期间炎亚纶均有准时到开庭,并坦承犯罪事实,未见其有躲避刑事追诉情况,又考量其演艺事业,仰赖群眾观感及信赖支持,一旦逃亡、滞留国外,将严重影响其生涯,足以削弱他可能逃亡的诱因。
士林地院裁定,炎亚纶若于23日下午3时前,具保150万元,便可解除长达8个月的限制出境、出海管制,但若无法完成具保,限境管制将自26日起,再度延长8个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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