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梨山地区大甲溪事业区第66林班地,16日深夜传出森林火警,台中市消防局、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17日清晨5点多仍抢救中,目前估计动员47人进行灭火作业。(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市梨山地区大甲溪事业区第66林班地,16日深夜传出森林火警,台中市消防局、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17日清晨5点多仍抢救中,目前估计动员47人进行灭火作业。(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市梨山地区大甲溪事业区第66林班地,16日深夜发生森林火警,因夜间山区视线不佳,抢救不易,台中市消防局、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17日清晨5点多,兵分3路分头处理起火点,由空勤直升机灌洒协助,火势于中午获得控制,估计总延烧面积约11公顷,在火势完全扑灭后,火灾鑑识人员将进行起火原因调查。

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表示,火灾位置地处偏远且无道路通行,并成立火场指挥所观测火情及调度指挥救火作业,森林护管员使用砍刀辟除杂草开路,步行约2小时才能抵达,且因火场杂草密布,轻质燃料充足,所以火势延烧快速,但大部分是杂草延烧,延烧面积约11公顷。

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指出,森林救火队已抵达现场进行地面直接灭火,阻绝火势扩展,同时空勤直升机已出动进行空中灌洒作业,每次吊挂2公吨的水,不断投水逾5次,经动员所属梨山工作站及丽阳工作站森林护管员,兵分3路分头处理烟点,陆空携手快速扑灭森林火灾。

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表示,在持续全力抢救、扑灭火势后,追查起火原因。呼吁民眾,依据《森林法》第53条规定,放火烧毁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失火烧毁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处2年有期徒刑,且除负刑责外尚须负民事赔偿责任,前往山区切勿生火,共同保护珍贵森林资源。

林业保育署台中分署呼吁,山林资源珍贵,民眾上山请注意防火,若发现森林火灾儘速通报消防单位或拨打林业保育署保林专线0800-0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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