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1家火鸡肉饭店,昨天(17日)凌晨4时许,发生消费者打架斗殴事件,从商的张男与洪男两人凌晨在店内用餐,酒后情绪失控向邻桌呛声,与邻桌庆生后吃消夜的陈女、谢男及陈男发生肢体衝突,警方火速动员警网共17人到场,以优势警力控制现场,将双方4男1女带回调查,依法送办。

台中市警察局第第六分局17日凌晨4时25分许,获报黎明路3段1家火鸡肉饭小吃店发生纠纷,警方到场,双方仍针锋相对怒呛,有人受轻微擦挫伤,警方以优势警力制止,并带回5人调查厘清案情,各依伤害、聚眾斗殴罪嫌送办。

据了解,从商的33岁张男与28岁洪男凌晨在店内用餐,两人喝酒后情绪失控,向邻桌呛声;邻桌是30岁寿星陈女与多名亲友到夜店庆生后吃消费,陈女与25岁谢男、26岁陈男,不满张、洪两人行径,双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双方仅轻微擦挫伤,并无大碍。

台中市1家火鸡肉饭店17日凌晨4时许发生消费者打架斗殴事件,警方火速动员17名警力到场,以优势警力控制现场,将双方4男1女带回调查,依法送办。(民眾提供/陈淑芬台中传真)
台中市1家火鸡肉饭店17日凌晨4时许发生消费者打架斗殴事件,警方火速动员17名警力到场,以优势警力控制现场,将双方4男1女带回调查,依法送办。(民眾提供/陈淑芬台中传真)

警询后,各依伤害、聚眾斗殴罪嫌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警方呼吁,民眾酒后切勿藉故生端,警方绝不容许不法行为挑战公权力,维护市民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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