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保安警察保四总队一名宋姓小队长,去年(2023年)9月发现,放在寝室内的5000元遭到偷窃,经内部调查后,发现是一名林姓警员所为,依法送地检署侦办,检方侦办后依法起诉。
判决书指出,事发当时,林男是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总队警员(2023年10月2日退休),依法令服务于地方自治团体所属机关,具有法定职务权限之公务员,竟利用身为警员身分,得以进入小队长寝室内的机会。
分别在2023年9月3日下午2时许,以及同年月6日晚间8时许,侵入第一小队长寝室内,分别窃取宋姓小队长放在床上皮包内的现金3000元、2000元得逞。林男凿是对于犯行向法官坦承不讳,
法官审酌,林男身为警员,不思循合法途径获取财物,竟为一己私利,窃取他人财物,显然缺乏对他人财产权应予尊重之观念;且以假借职务、侵入住宅之方式,犯下加重窃盗犯行,所为侵害他人财产法益及危害社会治安甚鉅,实属不该。
法官考量,林男犯后坦承犯行,日前依法宣判,林男被依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故意犯侵入住宅窃盗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9月,应执行1年。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