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姓计程车司机前年撞击一辆救护车,救护车惨遭撞上后当场翻覆,杜被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处分3600元罚锾并吊销驾照、违规记点,他不服提行政诉讼主张救护车上没病人却闯红灯,请求撤销裁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诉讼庭认为,杜「闻救护车之警号,不立即避让致人受伤」已违规,判决驳回其请求。可上诉。
杜在2022年9月8日晚上驾驶营业小客车在台北市爱国西路与中华路1段交岔路口,因「闻救护车警号,不立即避让」、「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因而肇事致人受伤者」之违规行为,经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举发。
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认定,杜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5条第2项等规定,裁处罚锾3600元,吊销驾驶执照,并记违规点数3点,杜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杜主张,本案事发当时救护车上并无病人,显然并非病人送医途中,再者,救护车该次出勤系为领血,亦并非「赶赴紧急伤病现场』之情形,不得使用警鸣器及红色闪光灯,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之规定,非执行任务之消防车、救护车及警车,仍应受交通号志指示之限制。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诉讼庭认为,杜确有闻救护车之警号,不立即避让,致人受伤,本件救护车司机是否确实出勤前往领血,并不影响杜的违规行为之成立与否,判决驳回其诉讼,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