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今1日上午10时许,开车行经南投县埔里国道6号往东时,内侧车道突然有辆深色轿车迎面而来,吓得前方驾驶和他纷纷闪避,痛批「这家伙真的是不要命」。国道7队说,已调阅相关画面通知驾驶人到案说明,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举发,最高可处3万6000元罚锾,若涉及公共危险也将依刑法送办。
警方表示,民眾于网路上传于今1日小客车行驶在国道6号东向埔里路段逆向行驶内侧车道影片,经本大队审视影片内容发现,今日早上10时30分许通报之案件,勤务指挥中心随即监控即时影像并通知巡逻车前往处理,在警方抵达前该车已自行下爱兰交流道。后续将调阅相关迹证通知驾驶人到案说明,并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1项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逆向行驶」举发;若涉及刑案,将依依刑法第185条之3公共危险罪移送侦办。
国道第七大队呼吁用路人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关指示及禁制标志,切勿误闯高速公路,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第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车、倒车、逆向行驶,可处汽车驾驶人新臺币60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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