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通缉犯「少爷」石茂强在泰国遭枪杀弃尸案,台籍男子周昱帆担心被灭口,从柬埔寨返台;台北地检署传讯周男,讯后以周男涉嫌杀人、毒品罪当庭逮捕向台北地院声押禁见,但法官裁定周男以3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北检不服,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今裁定撤销发回。
强盗通缉犯「少爷」石茂强在泰国遭枪杀弃尸案,泰媒报导,泰警初步锁定至少有5人涉案,包括4名台男与1名泰女,泰警勘查监视器发现,5人潜逃到柬埔寨首都金边。
被泰方列为共犯的台籍男子周昱帆担心被灭口,上月从柬埔寨返台,警方即通知周男协助调查。
据了解,周男供称,是当地结识的友人疑枪杀石茂强,他虽曾与凶嫌同行至曼谷机场附近的废弃餐厅案发地附近,但他未参与杀人弃尸,案发前凶嫌只说要谈事情,他没参与凶嫌与死者石男之间的谈判,也不知双方有何纠纷,他有听到枪声,怕自己在国外遭灭口,因此赶紧搭机返台。
据了解,周男以挤牙膏式回答问题,坦承知悉开枪的是王姓男子,而自己去泰国是学种大麻,还有关店及收帐。
检方复讯后认为,周男涉犯《刑法》杀人罪、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转让第三级毒品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灭证等羁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声押禁见。但法官裁定以30万元并境管。
检察官对于周男获裁定交保,表示不服,今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指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为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湮灭证据或勾串共犯之虞,且依其涉案情节及程度,是否得以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 告诫等手段,确保本案侦查程序之顺利进行,尚有进一步究明、确认之必要,故撤销原裁定,并发回原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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