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陈姓民眾透过网路平台转送2只猫咪给17岁少女饲养,但少女母亲反对养猫,径自把2只猫带到板桥望月公园丢弃。民眾发现通报新北市动保处,动保人员将猫带回收容,并根据植入晶片查询到原饲养人,再循线查获弃养猫咪的妇人,依法开罚妇人6万元,原饲养人因未帮猫咪施打狂犬病疫苗,也遭罚3万元。
据了解,原饲主陈姓民眾透过脸书社群于去年10月将2只米克斯猫咪送养给少女,但当时并未变更晶片登记,且少女也未经母亲同意饲养,母亲发现后,便自行将2只猫咪带到公园丢弃。民眾在公园发现2只猫被装在袋子内,疑遭弃养,遂通报新北市动保处。
动保处派员前往带回猫只并安置,经查2只猫有宠物晶片登记,依晶片资讯约谈饲主到案说明,原饲主告知已将猫咪转送他人,动保处遂请海山警分局协助调阅监视器画面,循线查出弃养猫咪妇人身分。
动保处表示,原饲主饲养期间未让猫只施打狂犬病疫苗,依动保法处3万元罚锾;另妇人弃养猫只处6万元罚锾,列入饲养黑名单,并参与动保讲习。
动保处提醒,依动物保护法第5条第1项规定,动物饲主为自然人者,以成年人为限,未成年人饲养动物者,以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为饲主。未成年如想饲养宠物者则应与家人沟通且同意后,由成年家人为宠物晶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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