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者陈正修不满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顏若芳,在市议会议场拿出他与蒋合照,质询台北市长蒋万安,指蒋与「im.B案主嫌」搭肩合照,控告顏加重诽谤,台北地检署认为,顏是质疑蒋与陈之间关系,与受诈骗民眾公共利益有关,属可受公评事项,罪嫌不足,8日不起诉顏女。

顏若芳是去年5月22日在台北市议会,质询台北市长蒋万安,拿出蒋与陈正修合照,指「在网路上非常非常多都在传这张,这个就是最近这几天非常红的im.B案主嫌之一陈正修」。

顏另在其个人脸书发文「蒋万安也有跟主嫌之一陈正修合照」、「为什么会与诈骗主嫌搭肩合照」,并PO出自行后制「im.B案主嫌陈正修」文字的图片。陈正修不满,向北检提告顏加重诽谤罪。

台北地检署认为,顏是质疑蒋与陈之间关系,与受诈骗民眾公共利益有关,属可受公评事项,罪嫌不足,今不起诉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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