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4日公告废止适用「医疗机构收取挂号费之参考范围」,取消医疗机构挂号费上限且免向地方卫生局备查,因应挂号费调整可能衝击民眾就医费用支出,新北市卫生局长陈润秋表示,为维护新北市尤其偏乡住民的就医权益,新北市联合医院及29区卫生所暂不规画调涨挂号费,维持原收费50元。
卫生局表示,为兼顾保障医疗品质与保障民眾就医权益,已发函全市各医疗院所及公会,依中央规定取消挂号费上限,如果有调涨费用情形,应加强公告事先通知民眾,也须将收费告知卫生局,另卫生局已将挂号费收费情形纳入医疗院所督考项目,以掌握各医疗院所收费情形。
经查新北市去年迄至今年3月4日,约有170家医疗机构向卫生局报备调整挂号费,多数调涨金额从150元调涨至200元或250元,仅有3家超过300元。另外医院部分,门诊挂号费金额皆为50元至200元之间,急诊挂号费则皆在300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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