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名53岁张姓男子,才因酒驾遭法院判刑8个月,5日晚间19时许,骑乘机车行经旗津区復兴巷时,因车速忽快忽慢遭员警拦查,警方闻到张男散发浑身酒气,遂要求张男接受酒测,张男眼见难逃法网,乖乖配合吹测,经酒测后酒测0.68MG/L,,全案侦询后依公共危险罪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警方表示,5日晚间19时许,警方巡逻行经旗津区復兴巷,见张男骑乘机车行车摇晃、忽快忽慢,上前盘查时发现张男散发浓厚酒味,遂要求张男接受酒测,测后酒测值达0.68MG/L,显超过规定标准,触犯公共危险罪。
令警方无奈的是,张男5年内已经是第5次被逮酒驾,日前才因酒驾遭法院判刑8个月;他向警方表示自己因饮酒过度导致肝硬化等症状,警方听闻后只能摇头苦劝酒驾行为赔掉健康的身体,又需面对刑事责任及行政罚则,简直百害无一利。
鼓山分局长陈奕良表示,饮酒后不得驾驶任何车辆,警方也会持续取缔各类酒驾行为,并会针对易肇事地点、路段、时段加强执行取缔,易饮酒处所亦商请业者一同防制,协助对顾客宣导代驾或代叫计程车,以杜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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