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刘姓女直播主因外型佳,在直播平台上拥有20万粉丝,并与洪姓粉丝成为亲密网友,且洪男经常在直播平台打赏刘女,前后总计花了约150万元,未料,洪男去年发现刘女与他人关系密切,愤而要求刘还回打赏金钱,否则就要公布其清凉照,彰化地院审理后,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判洪男有期徒刑4个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刘女曾参加过选秀节目,之后转战直播平台,拥有多达20万粉丝;洪男是工厂作业员,家境小康,他2019年11月在「浪LIVE直播平台」与刘女成为亲密网友,且经常在平台上以储值币打赏刘女,前后共打赏1000万储值币,折合台币约150万元。
去年5月间,洪男发现刘女与他人关系密切,愤而要讨回过去打赏刘女的金钱,甚至以「妳知道我手机有多少妳的照片吗?不管妳穿什么的,有奶的」、「超过12点照片」、「我PO在主播群,要看一起看」等语恐吓刘女。
洪男出庭时辩称只是想吓吓刘女,要她退回打赏的金钱,但法官认为,仅因刘女与他人关系密切导致洪男不满,就以恐吓方式取财,且事后未与被害人和解,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判洪男4月刑期,可易科罚金。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