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市海滨路发生机车追撞事故,警方调查发现,原来当时有只狗奔跑衝出马路,2部机车闪避不及追撞摔车,这起车祸因「狗」而跌倒肇事,花莲警分局今指出,针对饲主未依法繫上牵绳,将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告发,并通报动植物防疫所研处。
花莲警分局说,本月6日上午7时许,1辆机车沿花莲市海滨路南往北方向直行,左侧突然衝出一只白色小狗而紧急煞车,导致后方机车驾驶疑似因反应不及,发生追撞事故,现场双方驾驶手脚皆有擦挫伤,经送医诊治后,所幸并无大碍。
警方调查,双方驾驶皆持有合格驾照,经检测均无酒精反应,对于车祸追撞部份还需要进一步厘清肇事责任。
不过,警方仍要追查饲主责任,依据监视器访查到陈姓饲主,若宠物衝至道路妨害交通造成事故发生,将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告发。警方呼吁饲主要管束犬只,户外时务必繫上牵绳。
不到1个月,这已是第2起因「狗」车祸肇事件,上月21日魏姓男子骑机车遛狗,没绑牵绳,让牠到处乱窜,在吉安乡文化11街,差一点害骑脚踏车老翁跌倒,还不断呛警察,被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告发,并通报花莲县政府动植物防疫所裁处。
县府动植物种防疫所指出,饲主应该要保护好自己的宠物,若犬猫跑到马路上 造成交通事故,依动物保护法第20条规定,饲主应「採取适当防护措施」,违者可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锾;若致人员伤亡,也负民、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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