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内轮差肇祸吗?台中北区三民路三段与精武路口,今(11日)上午发生公车与自行车擦撞意外,骑乘自行车的38岁张姓男子,头部受创全身多处骨折,送医急救中。
台中市警察第二分局11日7时59分许接获民眾报案,指北区三民路三段与精武路口有发生交通事故。经派遣交通分队员警迅速到场查处,初步调查,40岁公车驾驶谢男沿精武路右转三民路三段方向行驶时,与骑乘脚踏车沿精武路往大诚街方向行驶的张男发生碰撞。
2车撞击后,脚踏车随即倒地,张男头部及全身多处骨折,紧急送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医急诊室救治,张男意识清楚,暂无生命危险。警方指出双方驾驶经酒测均无饮酒之情事,详细事故原因将由交通警察大队进行后续分析研判厘清。
中市警二分局提醒民眾,行车遇有转向或变换车道等情况时,应先显示方向灯且让直行车先行、注意安全距离、注意内轮差及视线死角范围有无其他人车,此外也要随时注意车前状况,建立正确驾驶观念,才能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你我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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