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长滨乡渔民日前以渔网误捕保育类榄蠵龟,还载上自家小货车,被民眾发现拍照检举,海巡署东部分署获报后,火速追查到该渔民,并协助将海龟野放。
1只榄蠵龟趴在货车车斗,几乎半只都在车外,吓坏当地民眾「有渔民不知道误捕野生动物要放生吗?」有热心民眾拍照上传群组,并向海巡署检举,居民说,这到底是在救援途中还是误捕?也有人大胆推测,以为在乡下就没人注意到,要是不通报,这只海龟很有可能要被宰来吃了。
海巡署东部分署表示,日前接获长滨民眾通报,疑似有渔民误捕海龟,并放在货车斗上,海巡人员立即协同相关单位追查,约10分钟就找到该渔民,渔民称「不小心误捕,正在通报相关单位」,随后依规将海龟尽速野放回长滨渔港。
海巡署东部分署强调,渔民海上作业若意外捕获海洋保育类野生动物,应尽速放回原海域,避免触犯野生动物保育法。无论是意外捕获活体或死亡野生动物,都应释回捕获海域。
海保署说明,若不小心将意外捕获海洋保育类野生动物携回港内,应立即主动通报海巡单位,倘未主动通报,且在入港后经海巡安检人员查获,将由海巡人员通知主管机关,依违反野保法查处。
海巡署东部分署表示,全案已由第一三岸巡队及台东查缉队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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