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广东省1名8岁女童,2月26日在公园厕所遭到1名13岁陈姓少年性侵,女童家长得知后立即报警,但由于少年未满14岁,警方不予立案,如今他已完全脱身返回学校上课。

综合陆媒报导,女童的家属指控,女童于2月26日下午,8岁的女童在公园的厕所,被一名13岁男孩性侵。女童父母当天报警指控男孩强奸,但3月18日,警方告知由于对方未满14岁,审查认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决定不予立案。

女童家属表示,8岁女童就读小学二年级,其父母在镇上做小生意。事发当天下午5、6时左右,女童和读五年级的姐姐一起去附近的公园玩,期间姐妹俩吵架,姐姐先回家了,女童随后遭到性侵。

女童与该少年并不认识。事发后,女童被下体的血迹吓到,哭着回家告诉父母。父母随即报警,并带女童到医院检查,诊断显示她处女膜破裂,「见少量血迹,左大腿内侧见两处淤黑」。

少年犯案后没有回家,跑到了5、6公里外的同学家,当晚被警方找到,但很快就被放了出来,少年的一位老师说,他是「问题学生」,有喝酒、抽烟、旷课、欺凌等行为,「七年级的时候就全校有名了」,平时班上有同学投诉他,老师也拿他没办法。上个学期老师曾劝家长带他到封闭管理的学校读书。事发后,老师让少年回家,但据悉目前已恢復上学。

事后,双方家长在派出所见过一次,当时对方称家里困难,没钱赔偿,提出给予2万元和解,并要求出具谅解书;女童的父母气愤拒绝。但3月18日,警方告知由于对方未满14岁,审查认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决定不予立案。不过也有网友质疑「父母无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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