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性别平等工作法及劳基法规定,目前3个月以下流产的妇女依其妊娠天数给付5天至1星期的「流产假」,但并无规范雇主应给付薪资,立委林淑芬表示,过去提及「生得过鸡酒香,生不过四块板」,难道只有成功生出来才有薪水吗?3个月以下流产假较短却完全没有薪资。「我们支持」,劳动部部长许铭春说,依试算若增加有薪3个月以下流产假每年约增加1亿8000万元支出,并将朝公共化财源才会加速。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今天邀请劳动部、卫生福利部、教育部等单位就「落实职场性别平等及性平三法上路如何落实雇主责任」及「完善职场育儿环境及托育人员专业职能、工作伦理及职业道德之培训策进作为」进行专题报告。
林淑芬表示,目前3个月以下流产假为无薪假,劳工只能请伤病假或特休,成功生出来有功劳才有薪水,纵使流产假比较短,但却完全没有钱,这样公平吗?
「有改进的空间」,许铭春坦言,估计如果每年纳入的话每年约1.8亿元,将朝公共化财源加速进行。
立委李彦秀也关心,OECD国家多数国家的产假为14周,但我国仅有8周,因此提案把产假提高至14周,许铭春则说,仍在讨论中。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