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鼓励房东成为公益出租人,但民眾党立法委员黄珊珊20日质疑政策做半套,估算全台符合租金补贴资格的租屋族约有120万人,即公益出租人的出租对象,但截至2022年的公益出租人却只有12万余户,供需之间的10倍落差,关键就在于土地增值税并没有像房屋税及地价税,提供公益出租人比照自用住宅的优惠,出现政策不一致的问题。

黄珊珊指出,政府为了鼓励公益出租人,已经推出了数项税赋优惠,包含房租收入可享有综合所得税的免税额,以及房屋税、地价税比照自用住宅,适用优惠税率。然而,估算全台符合租金补贴资格的租屋族约有120万人,即公益出租人的出租对象,但截至2022年的公益出租人却只有12万余户,供需之间的10倍落差,显示屋主还是兴趣缺缺、投入有限。

黄珊珊解释,关键就在于土地增值税并没有像房屋税及地价税,提供公益出租人比照自用住宅的优惠。相较于房屋税、地价税等仅能提供每年约数千元的减免,屋主投入公益出租,若不牺牲至少一年的租金收入,在卖屋时就需要面临动辄十万元以上的土地增值税差额。因此对于屋主而言,在精打细算之下,自然就会对于公益出租敬而远之。

黄珊珊表示,健全房市方案需要跨部会的合作、政策应该要有一致性。当初《住宅法》与《房屋税条例》修法,就是希望藉由「将公益出租视为自住」的原则,扩大租屋房源、改善租屋黑市问题,然而对屋主影响更大的土地增值税却没有相应调整,明显出现政策不一致的问题。对此财政部长庄翠云部长回覆,财政部后续会进行相关研议,并提供书面报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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