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弹劾台东县府社会处长 饶庆铃回应了

监察院以未善尽儿少安置教养机构监督管理及涉及违反公职人员利益衝突迴避法,通过弹劾台东县府社会处长陈淑兰,全案移送惩戒法院审理。台东县长饶庆铃今回应,监察院无限上纲,强调此案都已做出惩处。

饶庆铃今天受访回应,赖清德总统日前在虐童案件曾提到侦办案件要针对比例原则办理,今天下午监察院针对台东县政府社会处案件以不成比例的原则大动作召开记者会公告周知,是在做谁的打手、是要做给谁看,这部分民眾不会不知道,她也强调,针对此案台东县政府针对相关程序都已做惩处,请民眾放心。

监察院指出,台东县长饶庆铃父亲长期担任A机构所属基金会董事,属于公职人员的关系人,陈淑兰协助该基金会与县府签订机构安置辅导契约书,涉及违反公职人员利益衝突迴避法补助限制之规定。

饶庆铃进一步回应,父亲早年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他是在做一件好事,监察院无限上纲令人无法理解,监察院最近行为让台湾人民对于这个机构的信任逐渐丧失,难道我们要说是国父孙中山先生的错吗?我们应该回头好好针对事情解决问题,研究怎么让社会更好这才真正应该面对的,谢谢大家关心。

监察院26日通过监委叶大华、纪惠容、林国明所提台东县政府社会处陈淑兰处长弹劾案。监察院说明,首先,2020年台东A机构发生一起性侵事件后,陈淑兰身为台东县政府社会处处长,让不当对待儿少的机构工作人员继续留在机构现场服务,导致发生更严重的强制猥亵院生事件;再者,更协助该基金会与县府签订机构安置辅导契约书,违失情节重大,因此一致通过弹劾,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陈淑兰投入社政领域逾25年,从基层社工做起,经行政院经初审及复审2阶段审议,从全国优秀参选者中脱颖而出,获112年行政院模范公务人员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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