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1家水产直播公司的林姓男员工离职后,为报復老板,伙同2名友人向老板恐吓勒索300万元,并与同伙演出「绑架自己塞后车厢」的离谱戏码。全案一审日前审结,林男被依恐吓取财罪嫌判刑6月,2名同案共犯则被判刑5月。
判决指出,被告林男(38岁)、陈男(31岁)、曾男(34岁)等3人为朋友关系,林男原本为彰化市1家水产公司的员工,因在职期间与李姓业者相处不睦,离职后为报復,遂邀陈男、曾男,提议用「握有不利于水产公司之证据」为由,设词恫吓李姓业者财物,3人随即于当晚行动。
2022年8月间某日,陈男驾车搭载林男及曾男至水产直播公司后,陈男、曾男下车将李姓业者带至公司外,向李姓业者恫称握有其公司前员工拍摄的影片,内容可对其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如李姓业者不花300万元买回,将散布该影片。
陈、曾二人并向李姓业者播放一段内容包含要把水产公司搞倒的录音,致李姓业者心生畏惧,乃向陈、曾二人表示仅出得起100万元,希望双方能再讨论 陈、曾表示双方可再行商议后,随即以要回报老大为由离开现场;李姓业者乘隙报警。
不久后林男等3人再次返回水产公司,离谱的是,林男等3人竟上演「绑架自己」塞后车厢的戏码,由林男仅着内裤,再由陈、曾以童军绳将其手脚綑绑后,塞入后车厢,并将车子开到水产公司后,打开后车厢给李姓业者看,并质问「这个是谁你不知道吗?」藉此恫吓李姓业者,结果遭获报到场的警方逮捕。
一审法官审理指出,被告林男等3人不思循正途赚取财物,为谋取不法利益而恐吓告诉人,藉以索讨金钱,影响社会治安,造成告诉人之心理不安,所为应予非难,审酌后依犯恐吓取财未遂罪,判林男6月徒刑,陈男及曾男各判处5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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