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今(28日)第42次公布酒驾累犯名单有32人,其中酒(毒)驾第2次者共14人,第3次以上者共12人,另拒测累犯共6人;新北市目前已累计公布达975人、1046人次,强制执行金额达3210万元。
裁决处表示,酒驾罚则自2022年3月31日起实施后,针对酒驾累犯得公布姓名、照片和违规事实。这次公布名单中,自2019年7月1日起无照酒驾第4次的叶玉宸已被公布第2次,合计遭驾照禁考11年,处罚锾3万元,并经警方移送公共危险罪3次。
裁决处并指出,自2023年6月30日起,酒驾罚则再更新,警察于查获酒(毒)驾事实或驾驶人拒测时,可当场扣缴牌照送至车籍地管辖机关列管并吊扣2年;裁决处统计截至今年2月止,酒驾当场扣牌缴送车籍地为新北市者共计4186件。
裁决处处长李忠台表示,现行法规只要有酒(毒)驾或拒测违规行为,就可当场扣缴牌照2年;因而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得没入车辆;另年满18岁同车乘客最高处新臺币1万5000元罚锾;再次提醒,酒后找代驾,平安送到家,勿抱持侥幸心态酒后开车,造成终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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