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苗栗市公所2015年起,实施路边停车收费,多年来提供多元缴费管道,但经统计每个月仍有7、8千逾期未缴的缴费单,为此,市公所7日指出,今年起未依规定缴费车主,催缴后未改善,将按次开罚300元。
苗栗市中山、中正等市区重要路段,早年常有车辆及道路障碍物长期占用停车格,甚至有邻近民眾利用机车、花盆占位子,引起民眾怨声载道,市公所因而拟定「苗栗市路边停车收费管理实施计画」,经县府审议通过,2015年9月起实施收费至今。
收费路段包括苗栗市中正、中山、县府等12处路段,约有1400多格路边停车格;路外停车场则有「停15」、「停5」「停10」等6个停车场,约有400多格停车格,收费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时到晚上7时,每半小时10元,机车暂不收费,身障优惠持证件免费停车3小时。
市公所实施停车收费后,市内停车乱象大幅改善,不过近几年市公所发现,民眾停车费逾期未缴件数多,现行除收费亭以外,也可透过超商、电子支付等方式缴费,但经公所统计,每个月仍有7、8000件未缴停车费。
苗栗市主任秘书邱宏宬说,以往都是每个月统计后才会催缴停车费,为了提升行政效率,今年起民眾若逾期未缴停车费,将按次催缴,每次催缴期限有14天,催缴两次后仍未缴费,将罚300元罚金。另外,苗市「停一」停车场,已公告画入道路范围,因此可以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罚,及移除废弃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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