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蔡姓男子和女友分手三年仍心有不甘,猛传13次简讯说「要杀你全家」、「看谁家破人亡」,更直接到女方公司堵人,载往郊区偏僻处后并藉故质疑她和公公偷情,并当场勒住她脖子进行性侵。女子事后崩溃求偿200万元;法院认定,女子身心受创严重,判赔120万元,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蔡姓男子与女友小美不甘分手,三年后仍愤愤不平,连续恐吓小美「要杀你全家」、「同归于尽」,「看谁家破人亡」13次。但小美避不见面,蔡男竟开车前往小美上班公司前堵人。

小美担忧蔡男会抓狂辱骂,会引起同事议论,于是不得已上车,未料被载往沙鹿后火车站偏僻处谈判,蔡男恐吓:「如果离开,要同归于尽」,于是勒住小美脖子,造成小美恐慌症发作想要自残,接着蔡男将小美押到后座性侵。事后小美向警方报案提告。

小美的同事证称:原案发后小美心情不好,一直说活不下去。并说遭到前男友拉扯、恐吓、掐她脖子后还性侵,接着大哭。同事于是就带着她去谘询后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定,蔡男对小美恐吓、性侵,造成她身心受到受创,认定恐吓13次部分精神抚慰金以30万元适当,性侵部分90万元适当,判蔡男要赔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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