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日前举行「人工生殖法条文修正草案」公听会,艺人黄瑜娴(小娴) 出席发言。(陈菁徽立委办公室提供)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日前举行「人工生殖法条文修正草案」公听会,艺人黄瑜娴(小娴) 出席发言。(陈菁徽立委办公室提供)

民进党性别平等事务部昨天召开人工生殖法修法专家学者内部会议,性平部主任李晏榕表示,会议中与会者检视现行的草案,针对单身女性及女同志配偶近用人工生殖技术有高度共识,但建议代理孕母相关条文应脱鉤处理。

这场会议邀请熟悉人工生殖议题的各界专家学者出席与党籍立委办公室共同讨论,检视蓝白阵营现有人工生殖法草案的问题及缺失,并给予相关意见。

与会者指出,现行蓝白提出的草案有诸多问题尚待解决,例如代孕契约中可否要求或禁止代孕者于怀孕期间为特定行为?比如听莫札特的音乐或禁止食用姜母鸭?或是要求代孕者的内在精神活动,例如改信其他宗教?如委托方提出要求,孕母是否有拒绝的权利?

李晏榕直言,蓝白所有草案最大的问题是大多仅以委托方的立场出发,对于代孕者甚至是代孕子女的保障显然不周,如贸然通过,势必衍生后续更多问题。

李晏榕强调,对于孕母提供的谘询不应只有医疗层面,也应该有心理与环境适应方面的谘询,而且整体谘询服务的提供应该要跨及整个怀孕前、中与生产后的所有阶段。孕母的「知情同意」是非常重要的。

她说,但目前蓝白提出的所有草案中对于谘询制度的设计均非常不完备,且谘询内容应包含的事项全未规定,对于孕母的保障极度不足。

李晏榕直言,至于大眾最为关切的代孕子女最佳利益,虽部分草案明文写于条文中,但竟是放在「代孕者的资格」里,对于实际如何执行,并未清楚说明,形同具文,令人无法理解。与会者讨论时亦提出代孕子女的身世告知与知情权、居间机构的设计与职责等非常重要的议题,各方草案中均草率带过,未来执行层面恐将面临诸多纠纷,更可能导致人工生殖机构与代孕双方当事人间的争议。

李晏榕呼吁,人工生殖法修法不应于尚未完整讨论细节、且未有完整配套的状况下,贸然通过代理孕母的相关内容,因此单身女性及女同志配偶近用人工生殖技术应脱鉤处理。考虑到代理孕母议题的立法密度与技术相较于前两者均相当复杂,李晏榕表示应另立专法规范,蓝白阵营应再次检视其等提出的草案,勿为了通过而通过,而忽略保障弱势女性与代孕子女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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