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蔡姓男子去年4月率大叔团跑去新竹某会馆挑衅,其中游男身藏着一把无杀伤力模拟枪,眾人浩浩荡荡进入会馆大厅后质问柜台:「店里是谁围事的?」见柜台无回应,游男连开两枪后眾人踢倒花盆后离去。新竹地院依犯意图供行使之用而携带危险物品在公眾得出入之场所聚集3人以上首谋实施强暴胁迫罪等罪,判处蔡男等人3个月到7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蔡男当时在某时尚会馆喝得醉醺醺,伙同游男、叶男、陈男、魏男、邓男走路到对面商务匯款寻衅,其中游男从车上拿出1支模拟枪藏在衣服内,眾人大摇大摆走进会馆大厅内,蔡男、叶男将身体靠在柜台前,其余人等随侍在旁。

此时在蔡男质问柜台人员:「你们主事是谁?」「店里是谁围事的?」要求老板出面,并抬头站向在会馆大厅中央的游男示意,游男随即朝天花板开1枪空包弹,因未获店家回应后,游男又再对天花板开枪,眾人离去时,还故意踢翻两侧花盆。

柜台人员因心生畏惧向警方报警,未料蔡男得知警方已在调查处理后,竟心生不满,又伙同游男前往会馆内,向柜台人员质问店家为何报警?还呛声:「请老板跟我联络,若要继续开店的话,如果没有联络,我就每天来,让你的店无法做下去!」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蔡男等人未思正当处理酒后情绪,竟伙同被告游男等人携带模拟枪而共同至公眾场所寻衅,蔡男更另恐吓会馆柜台人员,所为均无足取,念在蔡男等6人于犯罪后均坦承犯行,均已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赔偿损害、获得被害人之宽恕,最终依犯意图供行使之用而携带危险物品在公眾得出入之场所聚集3人以上首谋实施强暴胁迫罪、恐吓危害安全罪等罪嫌各处3到7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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