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欣企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庆士明知自大陆进口的辣椒粉被下游厂商小磨坊检出致癌物质苏丹色素,仍将被退回的问题商品转手卖给信实等厂商,还供称「认为其他厂商不会在意」,被新北地检署痛批毫无悔意,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罪起诉,求处重刑。
检警调查,保欣自大陆输入辣椒粉1万3000公斤贩售,其中3000公斤于去年12月卖给小磨坊,未料小磨坊送检辣椒粉,发现含有具潜在致癌性或有害人体健康的苏丹色素三号,同月将检验结果告知保欣公司并退货辣椒粉3000公斤。
检警发现,小磨坊将报告传给保欣员工,由员工将报告转传到保欣公司群组,刘庆士看到后仍将被小磨坊退回的3000公斤辣椒粉继续贩售给信实、济生等公司,直到其他公司也被验出含有苏丹红才东窗事发。
因保欣针对下游公司採用「寄仓」方式销售,意即下游厂商可以先叫货进公司仓储囤放后,卖多少再按出售批次付货款给保欣,因此保欣未受到下游厂商求偿,但信实公司证称当时向保欣查证辣椒粉是否有问题还被骗「不是他们公司」,因而支付9600元的货款。
刘庆士侦查时虽然坦承犯行,却自称「以为只有小磨坊会在意,其他公司不会」,被检方认为刘庆士为牟一己之私利枉顾食安与国民健康,并引发公眾对辣椒粉与其所制成商品恐慌,行为实属不该,足见其毫无悔意,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罪起诉,求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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