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一名员警去年厎透过网路交友软体认识一名女网友,2人在约出来见面2次后,女网友指控男方将她载回家涉嫌违反女生意愿发生性关系,女子一周后向云林警方报案,彰化警方今天表示,受理侦办后,依防害性自主罪,将全案移送彰化地检署侦办。
据了解,这名男警年约30岁,男女双方在去年厎透过网路交友软体认识,网路聊天约1个月,今年1月初2人相约出来在咖啡厅见面,相隔3天,再约吃晚餐,男警表现出想搂抱、亲吻女网友,女网友认为进展太快而拒绝,当天男警员在车上即对她强吻并抚摸胸部、大腿及私密部份,随后将她载往男方家,碰到男方妈妈时,男警还向妈妈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后来男警疑违反其意愿强行性侵得逞。
女网友随后将事件po上《Dcard》,痛骂男警,男警在得知后,欲向女网友要求删除贴文,才发觉已被女方封锁,男警为此一度追到云林寻找女方,女网友亦向云林警方报案遭男警性侵。据了解,男警目前任职于彰化某分局交通队,任职该单位未满1年。
彰化警方表示,此案发生于今年1月初,男方表示有在交往,但女方否认,警方将秉持不避重不护短,从严侦办,全案侦讯后依法移送彰化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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