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称举办韩团、国外艺人演唱会四处行骗,被称为「演唱会蟑螂」顏允丰、郑淇丞,因另遭控涉嫌与业者张荣德、张管臻、丁南、柯仲泽等人以相同手法诈骗吸金,被害人分别向士林、台北地检署提告诈欺、违反《银行法》,2地检署将顏、郑多人不起诉,但眾多被害人不服,分别向台湾高检署声请再议,经高检署审查后,认为士检、北检均侦查不完备,已将案件发回2地检署,命令续行侦查。

「布洛克兄弟」负责人顏允丰因与「乙蝶文创」负责人郑淇丞,涉嫌对外佯称将举办日本动漫航海王展览、韩团BTS、TWICE、欧美艺人红髮爱德演唱会,6年来共向玫瑰唱片董事长白锦松、艺人小刀、康康、前副总统吴敦义的儿子吴子文等多名金主诈骗投资1.2亿多元,2人分别将钱拿去还债、给前妻生活费,甚至去酒店挥霍、包养小姐。高院去年已依诈欺罪判郑淇丞6年4月徒刑,顏允丰则由台北地院审理中。

但顏、郑2人所涉演唱会诈骗案,不只于此,2人另与「大方娱乐」公司负责人丁南、柯仲泽2人佯称举办知名韩星苏志燮、韩团GFRIEND、WANNA ONE演唱会,向陈姓、林姓富商2人诈骗共2300万元,另向前副总统吴敦义之子吴子文诈骗720万,但吴子文发现被骗追讨才免损失,由于顏允丰以相同手法诈骗1.2亿元已被起诉,台北地检署今年初依诈欺、偽造文书罪追加起诉丁、柯、顏及顏男的郑姓员工4人,併案台北地院审理。另顏、郑被控藉某知名韩团演唱会非法吸金,北检认为《银行法》罪嫌不足,不起诉顏、郑、丁、柯4人。

此外,有被害人指控,顏、郑另伙同「路易士兆丰」公司负责人张荣德,在士林剑潭中心志清大楼5203B室招揽投资人,还与「台运国际多媒体」公司负责人张管臻订立官方授权书,在喜来登大饭店举办说明会,同样以举办韩团演唱会为由招揽投资人诈骗,士林地检署认为诈欺罪嫌不足,不起诉顏、郑、张共6人。

不过,大批被骗的被害人不服,纷纷向台湾高检署声请再议,经高检署审查后,认为士检、北检侦查均未完备,有续行侦查必要,因此已将2案分别发回士检、北检,命令续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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