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自己送上门!新北市1名26岁刘姓男子,日前因为要求职,前往新北市警局外事服务中心,要办理警察刑事纪录证明(良民证),却被发现,他因经济困顿,无力缴交先前酒驾罚金,因此遭到发布通缉,随即由新北保安大队逮捕送办。
本上周二(7日)下午2时许,新北保安大队第二中队员警执行板桥区巡逻勤务时,接获新北市警局外事服务中心通报,有1名刘姓男子欲办理良民证,当场被查出因不能安全驾驶遭到通缉。
根据警察刑事纪录证明核发条例规定,受通缉未撤销者,无法申请核发,全案后续交由新北保安大队移送新北地检归案及执行3个月的徒刑。
据了解,无业的刘男无力缴交去年因酒后驾肇事被法院判决的易科罚金,正打算找工作筹钱,才会到警局申办良民证欲作求职用,却因更换住居所而没收到通知书,对于自己遭通缉一事全然不知,所以在被员警告知后,马上愣住且一脸茫然。
新北警保安大队呼吁,民眾如因司法案件收到法院或地检的传票,务必依指定日期到案或出庭,若有更改住居所,也务必告知相关单位以免遭到通缉,成为警方查缉的对象。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