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刘姓制茶师为挽回邓姓前女友被拒后,去年6月11凌晨侵入邓女住处,用电线勒住对方脖子,导致邓女脑部缺氧陷入昏迷后才松手,幸好没有造成邓女死亡。一审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刑8年4月,上诉二审后,刘男立下悔过书,并委托父亲与女方达成和解,并获得原谅,台南高分院15日改判有期徒刑8年。
据查,刘男与邓女曾是同居男女朋友,两人分手后,刘持续传讯息欲挽回前女友,但因女方不接他的电话,也不读他的讯息,导致心生不满。去年6月11日凌晨0点29分许,刘男开车前往邓女嘉义县住处,攀爬侵入对方房间。原本熟睡的邓女惊醒后,刘对她说「敢玩弄我,要给妳死」,即持电线环绕邓女颈部并交岔方式绞勒,致对方因脑部缺氧陷入昏迷后才松手。
案经嘉义地院依杀人未遂罪嫌判刑8年4月,刘男不服上诉后,二审认为,刘男已深具悔意,除立下悔过书由律师转交父亲再转交女方,还委由父亲与女方和解在案,女方于和解后也表示愿意原谅刘,并请求法院对他从轻量刑,以启自新。一审判决未及审酌有利于被告量刑事由,因此撤销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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