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诈团律师郑鸿威将300万现金放在桥头地院法官石育恩的办公室一事,台北地检署和廉政署官员上周南下桥院石姓法官的办公室搜索,并约谈石姓法官,司法院18日已确定石被命80万元交保后,随即命石育恩停职。
司法院发言人陈婷玉表示,桥头地院上周三或周四获悉石育恩涉案后,于是透过内部调动,将石育恩从一般刑事庭法官,暂调为简易庭法官,司法院昨日确定石遭台北地检署谕令80万元交保后,随即命石育恩停职。
陈婷玉指出,检方谕令石育恩80万元交保,就是无法排除其犯罪嫌疑重大,符合法官法的停职要件,而石育恩未来是否可能回復法官职务,将视侦查结果而定;
此外,石育恩若被认定需被惩戒,惩戒法院可能会命石丧失法官身分、转任法官意外的职务、撤职、停职等,情况如同士林地院涉性犯罪的法官蔡明宏。
针对石育恩遭司法院停职一事,桥头地院发言人陈君杰表示,法官停职是司法院的权限,目前未接获司法院或院长通知石育恩遭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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