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为国会改革法案衝突不断,17日、21日院会处理相关条文时未採表决器表决,改採举手表决。民进党立委锺佳滨今天质疑,「举手表决无法区别赞成和反对,我们未来如何声请释宪?」要大法官看图说话,看照片勘验证据?要求立法院秘书长周万来确保法案表决应採具名方式,否则「我们会保证,把你从主席台上赶下来。」
国民党团、民眾党团提出国会改革五法,经过17日、21日院会审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完成二读,23日院会将续审。
锺佳滨今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质询时,提及大法官第1476会议曾不受理释宪声请,认为必须要「行使职权且投票反对」才符合释宪的条件。
锺佳滨指出,2018年38名立委认为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特别预算违宪,声请释宪,但大法官根据会议公报,判断哪些人出席、赞成或反对,当天议事录当中,声请人38之一的立委高金素梅请假,未参与表决、未行使职权,不符合声请人资格,因此大法官驳回释宪声请。
锺佳滨质疑,5月21日举手表决,看照片现场有谁投反对票,有没有确定谁在场投票,这样能声请释宪吗?周万来说,议事过程,他未便表示意见。
锺佳滨指出,依据「立法院议事规则」,立院议案的表决方式有5种,包含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表决器表决、投票表决、点名表决。锺询问,表决器表决是不是记名表决?周万来回覆,表决器表决有具名、也有不具名。
锺佳滨追问,17日、21日院会立法院公报会出现赞成、反对立委名单?周万来说,举手表决和表决器的情况当然会不同,「我没办法答覆你,长期都有举手表决的方式。」举手表决与表决器的记名当然会不一样,表决器也有不记名表决。
锺佳滨怒轰,「立法院秘书长在胡说八道!我就问你,举手表决大会公报会记载谁赞成、谁反对?当然不行嘛!」举手表决无法区别赞成和反对,我们未来如何声请释宪?「你作为幕僚,没有让立法表决留下赞成和反对纪录,大法官要如何判断你是否出席且行使职权投票反对,会议纪录也没写谁赞成、反对,要大法官看图说话,看照片勘验证据?」
锺佳滨批评,周万来身为立院幕僚长、秘书长,又号称「立院百科全书」,对议事规则娴熟,却没有先请点人数,且举手表决要可否并行,没有这样的程序表决是无效的,另外,法案表决应採具名方式,确保释宪声请合乎要件,他呛周万来,如果未来不能坚持这两点,「我们会保证,把你从主席台上赶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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