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东岸商场重新招商引发争议,基市府和原厂商大日公司、协力厂商主富(下称NET)公司等对簿公堂,三方有多起官司进行中。基隆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大日主张市府应给付当初增建2至4楼费用5000万元,但因为有其他官司进行,另声请暂停诉讼,但市府委任律师未同意,审判长也将暂停部分驳回并宣布辩论终结,6月21日将宣判。
基隆市前市长林右昌任内用OT案(营运、移转)依《促参法》招商,并由大日公司得标,2016年起负责营运东岸立体停车场5年,起出建物为地上1层、地下4层。大日除负责经营地下停车场外,后引进NET经营1楼空间,又再增建2至4楼,后续也导致NET主张增建部分为独资,应有所有权。
东岸契约将届满时,大日依契约优先续约,从2021年起营运3年至2024,而基市府去年底重新招商时,经评选由微风集团得标。今年月2月点交时,NET主张独自出资兴建2至4建物,拥有产权,向基隆地院诉请确认所有权。
后续三方间因该案有多起诉讼,其中大日诉请基市府应给付兴建东岸商场2至4楼建物,基隆地院今天下午开庭。审判长询问商场空间及营运过程,确认大日和基市府2020年底续约时,东岸商场2至4楼商场已在营业,续约内容委托营运范围为地下1至4楼、地上1至4楼,营运资产属于基市府。
大日律师则主张,市府委托大日增建商场,后由NET负责兴建,但大日以租金折抵方式出资约9000万元,也并诉请市府给付部分款项5000多万。但市府否认有委任兴建契约,并表示大日口头承诺负担兴建费用,于OT营运契约期满后无偿将建物移转给市府。
大日律师另追加主张,若市府认定没有契约,大日就无义务出资兴建商场,属于民法上的「无因管理」,市府仍应返还费用。同时大日律师另外声请暂停诉讼,希望NET与市府的官司宣判后再行审理,但市府律师不同意,审判长也认为2起案件没有必然的关系而驳回,宣布本案辩论终结,至6月21日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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