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杀人未遂的简姓男子于基隆南光医院受监护处分,于19日逃逸,足迹遍布北北基三县市,造成大眾恐慌,于22日在新北市新庄落网,并移送回基隆地检署侦讯。基检24日宣布侦结并起诉,认定简男为依法拘禁之人,却趁隙脱逃,涉犯刑法第161条第1项脱逃罪,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基检表示,当时获报受监护保安处分人简男逃离医院后,旋即分案并指派检察官陈筱蓉侦办,对简男发布通缉,警方于前夜在新北市新庄区缉获简某,并于23日上午9时许解送该署。

基检指出,简男先前因杀人未遂案件判处有期徒刑3年,自今年3月6日起,在基隆市南光医院执行刑前监护保安处分,但简男因不适应医院环境,萌生脱逃犯意。

基检说明,简男于在19日上午9时51分许,在医院管制区域内活动期间,趁无人注意之际,先私自躲藏在医院吸菸区草丛、废弃桌椅等遮蔽物后方,待医院生活辅导员将其余院所病患带回院内篮球场、餐厅等活动空间,而乘无人注意之际,同日上午9时56分许独自1人沿管制区旁山径以徒步逃离医院。

基检表示,另经检察官前往医院实地履勘,调阅相关影像,比对简男及证人说词等,厘清整起事件乃简男1人所为,并未有医院人员故意纵放或协助简某脱逃之情事,亦未有医院人员涉犯刑事犯罪之情形。

基检24日综合相关事证,宣布该案侦查终结,简男脱逃行为涉犯刑法第161条第1项脱逃罪并起诉,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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