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与男子阿国(化名)在1992年结婚,婚后育有3名子女,不料,阿国2017年12月1日前往大陆工作后,迄今均未曾返台,小萱要求他回来共同生活却被拒绝,甚至不愿告知在大陆的居住地址,期间也未支付家庭相关费用,小萱隐忍近6年后决定放手,向法院请求判准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的女儿到庭证称,父母时常会因金钱问题而争执,她从小多由母亲照顾,父亲经常不在家,逢年过节也未团聚,仅有在她很小的时候,曾经有团聚过,父亲也曾要求离婚,但因父母太忙而未到户政事务所办理。

小萱的女儿表示,她现在与母亲、哥哥、弟弟同住,父亲尚未离家前也有一起住,后来有听说父亲是因为500万元工程纠纷,为了此事就跑路到大陆,自此失去联络。

父亲仅有在疫情前,有打电话电给她与母亲,但都只是要借钱,她曾在就读专科期间有借1000元至2000元给父亲,但是父亲都没有还钱,她当时生活费及学费都舅舅支付,父亲近6年前离家后,她未曾主动找父亲,也不知父亲大陆的居住地址,对她而言,父亲「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法官认,阿国出境迄今已持续近6年,这段期间依社会通念并非短暂,阿国并未尽其为丈夫之责任,已让小萱苦不堪言,婚姻产生重大破绽,夫妻间互信、互谅、互爱基础荡然无存,已无夫妻恩爱情义可言。

法官审酌,小萱诉请离婚态度坚决,而阿国多年来未返回台湾,显见已无与小萱共同经营婚姻之意,婚姻关系已难期待回復。日前依法判决,小萱诉请判决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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