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郭书瑶遭指控是「超级恶邻居」,不仅积欠管理费长达1年,又因为不满被点名清空大厅网购包裹,气到直接撕下公告,遭管委会认定构成《刑法》毁损罪。对此,知名律师苏文俊点出必须符合「1关键动作」,罪名才会成立。
郭书瑶疑似不满被点名清空大厅网购包裹,二度将公告撕下,被认定构成毁损罪。对此,苏文俊律师指出,该公告是由管委会发出,属于私文书,所有权归管委会所有,因此符合毁损罪中「他人之物」的定义,若是「毁损罪」要成立,得损坏该文书才符合罪名,不过郭书瑶似乎只是做出「撕下而非撕毁」的动作,恐怕不符合毁损定义。
至于任意撕下管委会公告是否触法?苏文俊律师表示倘若郭书瑶直接把公告拿走,将可能构成窃盗罪,如果只是撕下来直接丢地上,既没有带走,也没有做出毁损的动作,顶多只能罚个「乱丢垃圾」而已。
对于遭指控是恶邻,虽然郭书瑶紧急透过经纪人道歉,说是「因为工作忙碌、常常飞海外工作,不在台湾,而疏忽没有把日常生活事务处理好」,对造成邻居与管委会的困扰,郭书瑶感到相当抱歉,不过平时甜美形象已经大受影响。
而这时陈沂也在脸书发文补枪,她指出如果是不爽管委会,顶多房子卖一卖搬家就好,何必要积欠管理费?而且管委会半年前就声请强制执行,郭书瑶却不予理会,直到管委会下最后通牒才肯乖乖缴钱,接着还直呼:「欠钱一整年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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